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裕桥路-49-5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拟利用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裕桥路-49-5号的已建成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800m2。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300t。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调配、印刷、烘干和辊轮擦拭废气经密闭印刷车间负压收集;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熟化废气经熟化室密闭收集;制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全部汇入主管道,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 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物排放强度低。在项目建设后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有限责任公司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应定期检查厂内污水管路,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擦拭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墨、废稀释剂、废胶黏剂、废桶(废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胶黏剂桶)、印刷废版、废机油、废机油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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