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然气导热油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威海临港区高雄路88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司拟建1台YY(Q)W-1500Y(Q)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用于负压精馏过程加热。 | 1、废气 项目锅炉经低氮燃烧后排放的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以及烟气林格曼黑度(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因此对地表水无影响;项目区采取严格的防损、防渗措施,对项目区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锅炉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