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X射线轮胎检测设备应用项目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7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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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31-******(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有限公司 | 审批意见.pdf******有限公司X射线轮胎检测设备(公示版).pdf | 2024年6月5日 | 威环临港辐审表[20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