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修武县急救体系系统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0 万元,最高限价 30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交货期:合同签 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者行业的标准及 采购人需求;质保期:1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修武县急救体系系统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修武县急救体系系统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 式自拟);
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截图(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 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8 室
七、其他
本次采购项目修武县急救体系系统升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修武县医 ******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CYZ-******
2、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急救体系系统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 万元,最高限价 30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计划在现有的急救网络情况下,将全县村医纳入急救网络,形成完善 的纵向到底的急救服务网络。升级包含了指挥中心部分、五个急救分站部分、救护车部分、
增加了应急无人机和卫星电话。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及相关伴随服务。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者行业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5.6 质保期:1 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 式自拟);
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截图(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
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3 室。
3、方式:现场报名所需资料①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②竞争性磋商公 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 套)
******委员会仍将对供应 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售价: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8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8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修武县宁城路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华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3 室
邮 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医院
地 址:修武县宁城路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丰庆路交叉口瀚海海尚 C 座 1313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