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使用单位为贡嘎县东拉乡派出所,项目场地中心位置经纬度为E90°44′52.040″,N29°4′18.780″。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项目规划的场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根据《贡嘎县2024年度村镇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实地调查,项目所属地块区域范围内现为为公用设施用地,占地面积约756m2。现本项目以建设完成,项目地块追溯至2018年度、2017年度、2015年度、2010年度均为水浇地及村庄。根据现场勘察,项目所属地块区域范围内土地现状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已建设完成,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土地权属类别为国有划拨土地,无外来填土,未从事其他工业活动,无废水、废气排放以及工业固******居民区,东面紧邻一条乡村道路,项目用地面积为75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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