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59号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12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建设性质为改建、扩建,年产固态调味品10000吨、半固态调味品30000吨,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 (1)废气:本项目废气包括固态调味品生产颗粒物废气、半固态调味品生产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固态调味品生产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m排气筒(P1)排放,半固态调味品生产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附属建筑物1.5m高排气筒(P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采用隔声材料、隔声门窗等措施,经过墙壁阻隔、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废料、废油脂、废反渗透膜、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等。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料、废油脂送餐厨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由更换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栅渣送餐厨处置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环境风险: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