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2日我分局已受理******有限公司传感器及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9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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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有限公司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pdf | ******办事处统一南路东第一间厂房 | ******有限公司 | 2024.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