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再生橡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再生橡胶生产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迎宾大道西、扬威路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租赁蔄山镇个人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5000m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2658.8m2。本项目主要进行再生橡胶的生产,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再生橡胶20000t。 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实行2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制,全年生产300天。
| 1、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耗损,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外运堆肥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对地表水无影响;项目化粪池及输污管道等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因此生活污水的输送、贮存等环节发生泄漏的几率很小,对项目区地下水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胶粉活化、精炼和滤胶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及少量颗粒物等。项目活化、精炼、滤胶及胶片降温等工序均设置在密闭空间,通过风机抽吸使车间出风量大于进风量,从而保持车间微负压状态。废气通过密闭、负压系统收集,由风机引至“废气热力焚烧(RTO)+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剂喷淋”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外排废气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到零排放,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