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公室云端智能治税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4-80 | |||||||||||
******办公室云端智能治税系统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5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包括云端智能治税系统、云平台可视化管理系统、可视化展示系统等治税系统运维服务及建设项目所需配套硬件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50000.00元,已落实。 5.3 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5.4 招标范围: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 5.5 质量要求:合格。 5.6 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期1个月;服务期从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1个月服务期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XM 联系电话:******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3 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办公室 | |||||||||||
地址:叶县文化路东段 | |||||||||||
联系人:贾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 |||||||||||
联系人:顾洪沛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顾洪沛 | |||||||||||
联系方式:******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