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0日我分局对******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 编:26420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 | 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皂埠路南、东海船舶东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于公司厂区西侧闲置仓库内1层东南侧第一间闲置房间改造为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并将其北侧闲置房间改造为暗室,评片室拟设置于公司办公楼内2层东侧。拟购置3台定向X射线探伤机(XXG-2505D型、XXG-3005D型、XXG-3505D型各1台),均属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用于X射线探伤机用于公司厂区1#船台及2#船台固定区域探伤作业。并拟设置一处可移动铅房。 | 1、水环境 本项目不排放放射性废水、废水。 2、固体废物 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分类收集,暂存于公司危废暂存间内(本项目专用),建设单位承诺将废胶片和废显(定)影液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如无法及时返回公司时,签订处置协议并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3、大气环境 由于该检查场所空旷,本项目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浓度迅速降低,现场自然扩散。 |